附件3:
轮台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提升项目”“精品课程
和高效课堂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为促进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实施精品课程和高效课堂,提高轮台县中小学教学水平和质量,根据自治区、自治州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轮台县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为核心,培养一支爱岗敬业、懂教育、善管理的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学管理骨干队伍,完善落实教学常规管理的有效机制,形成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以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为基础,以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建设为抓手,探索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构建促进精品课程和高效课堂建设与发展的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实施等评价与运行机制,增强学校精品课程开发和高效课堂建设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轮台特色的课堂教学改革成功范例和先进教学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师团队,打造一批课程改革示范学校。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建立有效的、长期的教学常规规范管理视导机制,培养一支胜任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骨干队伍。
(二)积极支持“自治州中小学精品课程和高效课堂建设项目”项目学校打造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师团队,2015年轮台县一中和县二小两所自治州级项目学校各校至少要培育2门自治州级精品课程;积极推进项目学校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使其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得到教师认同的、轻负高效的教学模式;指导项目学校开发和实施校本课程。
2015年各学校开发实施的校本课程达到1门以上;项目学校每学年提交网络平台展播研讨课5节、组织课堂教学教研活动2次、专题讲座2次、综合教育活动1次;2015年力争有1所项目学校改革成效明显、经验典型,成为州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引领我县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同时把县一小、三小、二中加入县级“中小学精品课程和高效课堂建设项目”项目学校的行列里,鼓励大胆迈出探索步伐。
三、主要措施
成立工作组,具体抓日常工作。
组 长:王敬安 县教科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 祎 县人民政府督学
廖红梅 县教科局教研室副主任
古兰拜尔·米吉提 县教科局教研室双语办主任
阿卜来提·铁什塔木耳 县教科局信息办主任
县直中小学校长
成 员:努尔古丽·买买提努尔、县直各中小学教研室、教务处负责人、县直各中小学教务处、教研室主任。
具体实施部门:轮台县教科局教研室。负责人:廖红梅
四、具体实施办法及步骤
(一) 2015年3月,印发《轮台县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程》(轮教发〔2015〕54号)《关于加强自治州中小学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意见》(巴教普字〔2015〕1号),转发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巴教普字〔2015〕2号),三个文件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完成以下工作
1.全县各中小学对照巴教普字〔2015〕1号、巴教普字〔2015〕2号文件开展自查工作,撰写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自查报告(重在寻找不足)于4月15日前报教研室廖红梅处。
2.配合“自治州中小学精品课程和高效课堂建设项目”试点学校(见附件7)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级建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州级精品课程打造学科名称、措施和办法,高效课堂教学改革名称、推进步骤办法,校本课程开发内容、计划和步骤等。州级2所试点学校的方案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于2015年3月2日前报普教科刘燕处。县级其他3所试点学校的方案经学校审核后于2015年4月15日前报教研室廖红梅处。
3.在审阅县级各试点学校上报方案的基础上,开展下届自治州基础教育精品课程基地校(园)建设申报准备工作。
(二) 2015年4月10日前,由督导室牵头,以现有的专兼职责任督学分派为基础,负责对相应学校的教学常规进行日常督办,督办方式主要是“项目随访,重在研究”原则下的随访视导和“统筹安排,重在指导”原则下的重点视导。每学期,责任督学至少去自己负责的学校2次,并书面反馈视导意见给学校和县教科局督导室。
与此同时,由教研室牵头,组建一支(10人左右)素质较高、数量足够、能够承担项目指导任务的专家指导团队,为“精品课程和高效课堂建设项目”的试点学校提供指导和支持。成员来自区、州相关专家、教科局相关科室、县一中县二小教学模式改革骨干,指导方式为分片区定点承包式,专家每学期去定点学校至少3次,每次书面反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给学校和县教育局教研室。
(三)2015年4月中旬,汇总各学校教学常规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任务分解。由教研室牵头,选派责任督学、学校教学常规管理骨干、教学模式改革骨干(10人左右)赴疆内外(库尔勒、河北、山东、广州、克拉玛依)相应中小学有针对性地交流学习(时间一周左右),费用由学习人员单位自行承担。
4月下旬,选派具体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项目学校开发和实施校本课程骨干教师培训班。以上学习费用由学习人员单位自行承担。
(四)2015年4月下旬,参加自治州教学常规管理现场推进会,会议内容为外出学习,目的在于对责任督学、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及县、校级教研员进行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强化培训。
(五)2015年5—11月中旬,“精品课程和高效课堂建设项目”州、县级项目学校在专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建设工作,每学年需提交网络平台展播研讨课5节、组织课堂教学教研活动2次、专题讲座2次、综合教育活动1次(组织活动前需通知分片定点的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
5月中上旬,选派人员参加自治区基础教育精品课程建设骨干培训。8月底,5所州、县两级试点学校进行“精品课程和高效课堂建设项目”建设中期汇报。
(六)2015年10月,遵循“试点学校抽查、事先通知,整体评价”的原则。由教研室牵头,组成视导组(5-6人)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进行整体视导。
(七)2015年11月中旬,组织县级“精品课程和高效课堂建设项目”示范学校评选活动,2所州级试点学校参加自治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学校评选。(在11月前组织面向全县的开放式课堂教学教研或专题讲座活动一次的在申报示范学校时优先考虑)。完成轮台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提升项目工作年度文字性总结,自治州试点项目总结并上报。
附件6:
轮台县中小学“精品课程和高效课堂建设项目”试点学校名单
序号 | 学校 | 级别 |
1 | 轮台县第二小学 | 自治州级 |
2 | 轮台县第一中学 | 自治州级 |
3 | 轮台县第二中学 | 轮台县级 |
4 | 轮台县第一小学 | 轮台县级 |
5 | 轮台县第三小学 | 轮台县级 |